(一)资产评估明细表应含有资产及其负债的名称、发生日期、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值、评估价值基本内容。
(二)资产评估明细表应含有反映资产及其负债特征的项目,例如:实物资产应反映数量。
(三)固定资产评估明细表应有反映评估增减值情况的栏目。
(四)评估明细表一般还应附有备注栏目。
(五)资产评估明细表表头应写明被评估资产及负债会计科目名称、资产占有单位、评估基准日、表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页码(共几页第几项)。
(六)资产评估明细表表尾应写明清查人员、评估人员。
(七)资产评估明细表当页的最后行应是该页的'本页小计'行,评估明细表的最后一页还应在'本页小计'行后添加'合计'行。
(八)评估明细表应逐级汇总,第一级是明细表总计、第二级是按资产及负债大类单独汇总、第三级资产负债表式汇总、第四级是以资产及负债大类为主栏项目且以人民币万元为金额单位的汇总。
(九)同类资产评估明细表格式与内容应统一,且评估明细表至少应含有资产评估明细表样表的基本内容、符合资产评估明细表样表的基本格式,资产评估明细表内容应填写完整。
(十)资产评估明细表一般应按会计科目顺序排列装订。
(十一)资产占有方为一家以上时,评估明细表应按资产占有方分别自成体系。
1.表1: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2.表2:资产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
3.表3:流动资产清查评估汇总表
4.表3-1-1:货币资金—现金清查评估明细表
5.表3-1-2:货币资金—银行存款清查评估明细表
6.表3-1-3: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清查评估明细表
7.表3-2:短期投资清查评估汇总表
8.表3-2-1:短期投资—股票清查评估明细表
9.表3-2-2:短期投资—债券清查评估明细表
10.表3-3:应收票据清查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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